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海支路西段项目(施工)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21]1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营前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营海支路西段道路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道路长173米、宽度24米,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路基设计基准期为15年。设计荷载为路面轴载标准BZZ-100KN;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新建营海支路西段道路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施工招标;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及照明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城市次干道路基工程<2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6714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市政工程类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9 时00 分 00 秒至2023 年 2 月 28 日17 时00 分 00 秒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70000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3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cl.fuebid.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19层,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8928781 ,传真: /
联系人: 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58983148@qq.com
电话: 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3577680
联系人: 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cl.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电话: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